妊娠期糖尿病篩查結果正常且無高危因素的孕婦可以不做糖耐量試驗。糖耐量試驗主要用于篩查妊娠期糖尿病,若孕婦既往血糖監(jiān)測結果正常、無肥胖或糖尿病家族史等風險因素,且孕期體重增長合理,可能無須重復檢測。但具體需由醫(yī)生根據個體情況評估決定。
妊娠期糖尿病的高危因素包括年齡超過35歲、孕前體重指數超過25、既往有妊娠期糖尿病史或巨大兒分娩史、多囊卵巢綜合征等內分泌疾病。若存在這些情況,即使空腹血糖正常也建議完成糖耐量試驗。部分孕婦因嚴重妊娠反應無法耐受葡萄糖水,或存在胃排空障礙等消化系統問題,可能需改用其他檢測方法如持續(xù)血糖監(jiān)測。對于低風險孕婦,醫(yī)生可能通過定期監(jiān)測空腹血糖和餐后血糖替代糖耐量試驗。
糖耐量試驗前需空腹8小時并避免劇烈運動,試驗中需飲用含75克葡萄糖的溶液并在特定時間點抽血。部分孕婦對糖水耐受性差可能出現惡心嘔吐,此時需終止試驗。極少數情況下,孕婦存在明確胰島素抵抗或已確診糖尿病,可直接進入管理流程無須篩查。無論是否進行糖耐量試驗,孕期均需保持均衡飲食,控制精制糖攝入,適量運動有助于維持代謝健康。
建議孕婦定期進行產前檢查,通過尿糖檢測和血糖監(jiān)測動態(tài)評估代謝狀態(tài)。日常飲食可增加全谷物和膳食纖維攝入,選擇低升糖指數食物如燕麥和豆類,避免含糖飲料及高脂食品。若出現多飲多尿或體重增長過快應及時就醫(yī),妊娠期糖尿病可能增加胎兒生長異常和分娩并發(fā)癥概率,規(guī)范的血糖管理對母嬰健康至關重要。